其他
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措施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冬季及寒假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校情实际,按照《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为确保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就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动态调整校园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1坚持统一思想 切实履职尽责
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期,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 进一步凝聚师生共识,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对全体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疫情防控各工作组按工作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全体师生认真执行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坚持准封闭管理 全面守住校园大门
校外人员坚持非预约或未邀请不入校原则,入校时刷“访客电子通行证”(特殊情况下由主办单位申请经疫情防控组审批可出示浙江健康码)、测温和出示本人身份证,经核验后需佩戴口罩方能入校;非“绿码”人员不得入校。
对采购进入校园的各类物资,都要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闭环管理, 重点加强冷链物资、仪器设备等的检查和消毒工作。近期停止采购进口食品,采购国内食品应核验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流通的有关证件等。
4坚持多病共防 强化监测预警
在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基础上,对缺课学生要追踪查因;对因病请假的师生要查明症状和行踪;各信息员对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的师生要查明原因和行踪并报校医院;严格出省审批,同时主动做好行程报告,由各学院、各单位汇总后及时向校医院报备。
5坚持重点盯防 做好管控和服务工作
对于从境外返校的师生,必须在地方疫情防控部门的管理下,统一做好隔离和检测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返校;对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要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做好核酸检测等排查工作;对于相关密切接触者(师生),要严格按规定落实管控和服务措施,确保“一人不漏”。对于从事食品、设备拆装人员,工作期间应戴手套、一次性外科口罩、帽子,穿工作服,工作鞋,及时对手进行消毒;对于从事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通风、对厨房的台面和其它物体表面要经常清洁并擦拭消毒,餐炊具要经常高温消毒处理,要做到生熟生开,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 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避免冷冻食品生吃、半生吃等。加强校园快递服务点管理,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快递包裹要严格消毒,确保快递包裹安全。在学生放假后、开学前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集中消杀工作。
6坚持审慎管理 严格室内聚集性活动审批
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活动和会议,举办各类活动和会议按大型活动审批流程审批,同时进行疫情防控措施审核;室内聚集性活动和会议原则上不超过 300 人,100 人以上(有校外人员参加的 50 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和会议应戴口罩。
除留学生外,所有学生完成各科期末考试后,分批次有序离校返家,原则上最晚不得迟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离校;有科研任务研究生经其导师报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同意后,可继续留校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延期离校研究生在校开展科研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校园防控管理相关规定,同时最晚不得迟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离校;做好留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安排;同时建立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寒假期间,所有教职员工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尽量减少出行,教职员工离开舟山市须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相关行程,由各单位汇总后在教职员工离开舟山前报校医院备案。寒假期间,全体师生继续实行每日健康打卡。
8 坚持及早谋划 合理安排春季开学工作
继续坚持错峰分批入校原则,制定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原则上师生在 2021 年2 月 28 日至 3 月 4 日期间分批返校。同时,学校根据国内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教育厅及属地政府要求,及时调整师生返校安排,并至少提前 10 天向师生发布。
以上防控措施调整自 12 月 14 日起实行。如上级部门防控政策调整,将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学校防控办
2020年12月13日
值班编辑:肖淇 肖萱
责任编辑:沈家迪